受贿1.2亿 原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判无期

2020年6月19日上午,湖南省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中国检验检测学会原会长魏传忠受贿案,对被告人魏传忠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魏传忠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9年,被告人魏传忠先后利用担任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副局长及中国检验检疫学会会长的职务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工程招标及学会任职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3237344亿元。

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魏传忠的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魏传忠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赃款赃物部分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曾通报,魏传忠生活上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道德败坏,经济上贪婪无度,甘于被不法私营企业主围猎,利用监管权大搞权钱交易、以权谋私,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魏传忠酷爱书法,举办过多次个人书法展,出版过多本书法书籍。落马之前,他在多个书法协会有职务,曾是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中国质检书法家协会名誉主席等。

2019年3月15日深夜,魏传忠被官宣落马,此时距离其退休已近5年。9月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布开除其党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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